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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ao Hongan是参与欺诈并获得公共资金的“立法者”

高虹安被停职的惠丘市市长高洪加(Gao Hongan)在2020年任职期间被指控欺骗性地接受公共资金。他首次被判入狱七年。 1月2日,第二个例子决定停止审判并要求“宪法解释”,“宪法法院”于2月7日被裁定,认为该案件将不接受此案。台湾高等法院郭尤zhen(Guo Yuzhen)现在受到审判(21)的审判(21)继续进行审判,但首次高洪安(Gao Hongan)决定离开并于2024年7月26日出国。2025年3月25日到期后,高港(Gao Hongan)不受限制。高洪加(Gao Hongan)的迫害要求他离开和出国旅行。 ▲hsinchu市长高洪加(Gao Hongan)暂停。中央时报北部法院的第一次案件决定了哥吉贝(Gao Jingbei)被惩罚了7年,四月被判入狱。他经常伴随着很高的逃生可能性。人类的基本本质是防止不幸,从CRI中排出最小的责任,不要受到惩罚。因此,有主要原因承认被告有逃脱的风险。因此,该法院权衡了此案的审判和实施的利益,以及被告通过限制撤职和出国造成的不良好处。在考虑了案件后,被告被要求从2024年7月26日从2024年7月26日起出国离开该国并出国出国,并决定收紧出国,并在21日的高等法院举行的高等法院听证会上,检察官提出的拟议法人和被告还要求召集6名证人。法官说,不需要第二次第一次重复说什么。案件有罪,无罪,“法官应在5分钟内说服。”法院的听证会结束了19分钟,法官发布了一项命令,该命令于7月28日进行了最终准备程序。由于被指控报告助理薪水和加班费,在他是“立法”时收到公共资金的欺诈行为。台湾北部地方法院的第一个例子被判处七年,四月根据“腐败法规”判处监禁,例如利用他的立场获得财产,这成为台湾第一个以不适当的助理费惩罚的“立法者”。资料来源:中国时报新闻网络 高甘根(Gao Hongan)参与了高级腐败,并要求“解释宪法”,三个“大法官”被禁止“暴露的理由”。新闻2025-02-08